為進一步提高政府實事工程決策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增強公眾對實事工程的參與度,更好地體現(xiàn)實事工程為群眾辦實事、謀利益的宗旨,根據(jù)《寧海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寧海縣政府實事工程建議項目征集暫行辦法的通知》(寧政發(fā)〔2012〕37號)要求,寧海縣政府實事工程票決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2021年政府實事工程建議項目,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集日期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下午5時止。
二、征集途徑
一是征求社會各界的建議;二是征求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縣直及省、市屬各單位的建議。
三、征集內(nèi)容及范圍
以廣大群眾的“衣食住行,安居樂業(yè)”為重點,按照“便民、惠民、利民”的原則,力求安排一批與群眾生活、生產(chǎn)密切相關的項目。主要包括:就業(yè)培訓、教育事業(yè)、衛(wèi)生醫(yī)療、社會保障、環(huán)境整治、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文化建設、養(yǎng)老服務、安全保障、城市管理、扶貧濟困、鄉(xiāng)村建設等方面。
四、征集要求
1.在項目建議上,應具備可操作性,一般應包括項目名稱、項目背景、項目內(nèi)容、實施主體、投資額度及資金來源、可行性分析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內(nèi)容,特殊情況也可簡化處理。
2.在項目布局上,應具備代表性、全局性,以及覆蓋面和受益面廣的特點。
3.在資金安排上,應具備可行性,要充分考慮我縣實際,量力而行,集中財力辦好事、辦實事。
4.在建設周期上,應具備可控性,一般能夠在當年完成或取得階段性成效。
5.在投資規(guī)模上,應具備規(guī)范性,建議項目應根據(jù)財政預算安排,原則上要求工程類項目投資在500萬元以上,非工程類項目投資在300萬元以上。
五、填報要求及聯(lián)系方式
1.按《2021年寧海縣政府實事工程建議項目征集表》要求規(guī)范填報,隨表附帶可行性分析材料。
2.以書面、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或通過寧海政府網(wǎng)APP向縣政府實事工程票決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意見和建議。(2021年寧海縣政府實事工程建議項目征集表可通過寧海縣發(fā)展和改革局網(wǎng)站下載,網(wǎng)址:http://m.hdhongxi.com/col/col1229092560/index.html),書面信函可送至寧海縣發(fā)展和改革局。征詢電話:65561895;傳真:65561896;電子郵件:nhztb@126.com。
特此通告。
寧海縣政府實事工程票決制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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